代辦鄭州消防證明消防驗收報告二次消防辦理要求,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jīng)理150 3816 0832. 辦理消防證具體流程如下: 一、建設單位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單位出具的申請函、法人代表證明; 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請表》; 3、申辦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有效身份證明; 4、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5、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明文件; 6、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7、消防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yè)的設計圖紙等)。 二、申報改建工程(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消防設計審核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jīng)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2、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jīng)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 3、所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均未被確定為抽查對象的,提供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明文件; 4、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屬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等建筑物合法證明材料。 三、除公眾聚集場所須安全檢查外,其它場所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申報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如果被抽中,準備好材料,五日內交公安消防機構辦證窗口,公安消防機構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未抽中,憑備案憑證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 補充: 四、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辦理指南: (一)直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填寫《消防安全檢查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2、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 6、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 對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ǘ┩ㄟ^互聯(lián)網(wǎng)申請:登陸“××省消防網(wǎng)”“消防辦事大廳”, 按下列步驟操作: 1、閱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申報消防安全檢查須知》; 2、填寫申報人資料(帶“*”號內容必填,下同); 3、對照資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4、填寫《消防安全檢查申請表》并打。 5、提交完成。 |